男子出租自家商鋪 遭物業(yè)強制“打包”另外兩間
2018-09-11 來源:泰州裝飾招標網
市民許建業(yè)在高港義烏大市場有一間商鋪,最近,他準備將商鋪出租。讓他意想不到的是,市場方竟然要求他將自己的店鋪與相連的另外兩間商鋪一起打包出租,否則將斷水斷電。
許建業(yè)的商鋪位于義烏大市場大門西側1層A區(qū)一室。許建業(yè)說,這間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是自己的大舅哥吳廣海,由于吳廣海一直在外地生活,為此,這么多年以來,這間商鋪一直由自己打理。
記者了解到,吳廣海的這間商鋪大門朝北,正對馬路,而與吳廣海商鋪相連的兩間店鋪門朝市場內側,原本幾間店鋪是隔開的,可如今,已經被打通了。
房東許建業(yè)說:“現(xiàn)在通了是因為我的上一任租客嫌我們這邊小,向物業(yè)那邊又租了后面的這一塊,然后經過我們的同意,把這堵墻打掉了,打通了。”
前段時間,許建業(yè)將這間商鋪租了出去,當他與房客拿著租房協(xié)議找到市場方,要求開通水電時,卻遇到了麻煩。
房客田華劍說:“物業(yè)說后面這三間你必須也要租下來,如果不租下來就不給用電。”
市場方表示,他們早在2014年就發(fā)布了《義烏大市場收費標準》,明確要求租賃一樓門面房必須租賃相對應背后的商鋪,租賃各樓層靠外側的商鋪必須租賃其對應的內側所有商鋪。不過,對于這個規(guī)定,許建業(yè)聲稱并不知情。
在交涉過程中,房客作出讓步,表示可以再租用其中一間商鋪,不過,市場方并沒有同意。為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找到了義烏大市場管理辦公室。市場方表示,與吳廣海商鋪相連的另外兩間商鋪也是其他業(yè)主的,將這三間商鋪打包整體出租,是為了保障其他業(yè)主的利益。
那么,既然三間店鋪要打包整體出租,在購買商鋪的時候,市場方有沒有提前告知,以便業(yè)主對是否需要投資作出明確判斷呢?
高港義烏大市場工作人員解釋:“這個是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調整的,這個市場本來就是這樣,這塊門面房好租,為什么人家能享受這一點為什么不給人家享受呢?我就想不通?!?/p>
不過,對于這份《義烏大市場收費標準》,市場方也承認,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確認批準。
那么,市場方將幾個業(yè)主的商鋪打包整體出租,這樣的行為是否合理呢?幫忙律師表示,既然業(yè)主擁有房屋的所有權,那么,該房屋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都應該歸業(yè)主所有,外人無權干涉。
幫忙律師翟翼翔介紹:“業(yè)主和市場有兩層法律關系,最早的時候他有一個賣賣合同關系,這個賣賣合同已經履行完備了,業(yè)主取得了他的房屋所有權,他可以行使他的物權收益,市場還有一個管理的過程,在管理過程中,他們之間形成一個類似管理的協(xié)議,這種管理協(xié)議如果沒有對業(yè)主相關物權的收益進行約定的話,市場是不可以限制業(yè)主通過房屋獲得收益的?!?/p>
而對于市場方單獨出臺的《義烏大市場收費標準》,幫忙律師也表示,沒有法律效力,建議相關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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